中新网太原12月2日电 (高雨晴)记者2日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获悉,该局公布的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“3·25”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显示,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共有28人被追究责任。
2021年3月25日3时50分56秒,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2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,造成4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。
2021年3月27日,当地相关部门成立了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“3·25”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,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。
调查报告显示,事故直接原因:15210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存在小断层,构造煤发育,多重应力叠加,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急剧增加;预抽时间短,瓦斯抽采不达标,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未能消除工作面前方煤体的突出危险;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未能有效辨识工作面存在的突出危险;综掘机割煤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,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死亡。间接原因:企业防突责任层层失守,安全管理层层失控;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实,安全管理存在漏洞;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严。
经调查认定,本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对28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:2人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措施,26人被晋中市监察委员会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、行政处罚。
山西石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,隶属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(原阳煤集团),注册资本为1.1亿元。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,以自有资金对煤炭项目的投资以及煤矿技术管理和业务咨询。(完) 【编辑:苑菁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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