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之前买了一只持有期基金,尚未到期,基金经理却突然离职了,而我却走不掉,只能继续持有。” 基民张扬(化名)有些愤怒,又有些无奈。对于张扬而言,当初是出于对基金经理的信任,选择牺牲资金流动性而买入该持有期基金。如今基金仍处于封闭期,基金经理却一走了之了。
今年以来,多名基金经理在基金封闭期内离职。谁来为投资者的利益负责?多位业内人士呼吁,基金公司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基金经理在封闭期内离职。如果在基金封闭期内更换基金经理,应当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。
(资料图)
中途离职的基金经理
“封闭期尚未结束,基金经理就走了。亏了这么多,从头到尾,基金经理没有说一句话。”同张扬一样,基民小江(化名)也十分愤怒,他在某两年定开混合基金评论区怒斥道。从基金评论区来看,不少投资者对基金经理的“不告而别”十分不满。
资料显示,上述两年定开混合基金成立于2021年11月,设置了两年封闭期。从业绩表现来看,截至2023年7月28日,该基金成立以来亏损超过20%。
类似的情况时有发生。以某碳中和三年持有基金为例,该基金成立于2022年9月,当时由两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。然而,基金成立不到一年,今年7月,其中一位基金经理因个人原因离任。截至7月28日,该碳中和三年持有基金成立以来亏损超过8%。
更有部分设置封闭期的基金原定由两位基金经理管理,最终两人双双离职。以某智选领航三年持有期基金为例,该基金于2021年1月成立,成立初期由两位基金经理共同管理。2022年1月,其中一位基金经理离职;2023年6月,另一位基金经理也离职了。
茫然无措的持有人
“我持有的某只基金突然更换了基金经理,这位新上任的基金经理我都没有听说过。当初买入是因为离职的基金经理擅长科技股投资,如今换了基金经理,基金投资方向是否会发生变化?我们对此一无所知。”基金经理的变更,让顾李(化名)不知所措。他直言,买入开放式基金尚有二次选择的机会,如今尚在封闭期内,只能“稀里糊涂”地继续持有。
“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,买基金往往就是买基金经理,尤其是设置封闭期的产品更需要明星基金经理挂帅。”沪上某基金研究员直言,在新基金发行期间,基金公司往往花费大量精力宣传拟任基金经理的特点,以此吸引投资者。而一旦基金经理离职,基金公司常常悄无声息,只是简单地发个离任公告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基金行业是金融服务行业,基金产品的销售只是服务的开始,服务应当贯穿于投资者持有基金的全过程。当基金仍处于封闭期时,如果基金经理无故发生更换,在影响投资者持有体验的同时,也会降低投资者对基金经理及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度。
某券商分析人士表示,当基金更换基金经理后,基金投资策略、风格常会发生变化,业绩可持续性存疑,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投资者的持有体验,最终影响基金公司的品牌形象。
谁来为投资者利益负责?
基金处于封闭期,基金经理离职后,投资者的利益该如何保护?业内人士表示,基金公司应采取措施避免基金经理在基金封闭期内随意离职。如果是因为基金经理业绩持续表现不佳,基金管理人主动选择更换基金经理,基金管理人也应当与持有人充分沟通,说明更换基金经理对基金投资运作将产生哪些影响,让投资者心里有底。
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建议,设有封闭期的基金,基金经理在封闭期内原则上不得离任,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基金经理离任,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。同时,基金管理人应该建立充足的后备军,如果基金经理离任,应迅速找到投资风格与策略相似的基金经理,保证产品运作的连续性与业绩的稳定性。
多位业内人士呼吁,给投资者二次选择的机会。格上财富金樟投资研究员王祎表示,如果基金处于封闭期,基金经理一旦离职,基金公司可允许持有人将基金份额转换为旗下其他基金产品,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减免管理费。
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建议,可以在封闭期产品的合同中增设一些创新式的基金管理条款,如遇到封闭期内基金经理离任,基金管理人可提前数日公布基金经理变动公告,提示变动信息,并在规定时间内为持有该产品的投资者开放赎回窗口期,以供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的投资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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